2006年5月3日 星期三

電腦課 學科?工具?負擔?

轉載 2006/03/03 【謝東森/國小資訊組長(北縣汐止)】

教育部推出的高中九五年課程暫行綱要真的是「漏列」資訊教育課程嗎?所謂的「漏列」其實是我們尚在「資訊教育課程對中小學課程而言是一門學科?還是一樣工具?」中徘徊,無法確認資訊教育課程的屬性!

近幾年來教育部所推行的各項資訊教育方案,如在職教師資訊素養培訓、資訊種子學校、群組教室電腦等,只是把資訊教育課程視為學習的一種工具,強調的是其他領域學科如何利用資訊科技輔助教學,但獨獨忘記了原本中小學電腦課程如何融入其他領域的教學,導致從小三到高中,都一直在重複學習同樣的文書、簡報、影像、網頁編輯或試算等軟體嗎?學生學了一堆軟體,卻不知跟其他學習科目有何相關性?最多只感覺到上網及打報告而已。

如果我們把電腦視為一種工具,那電腦課其實是不應該存在的,電腦主機其實是應該依群組電腦教室方式,以四至十台方式分散至各班級或專科教室的,讓各領域的老師在上課時有機會時就引導學生利用電腦做學習的,但實際上卻行不通,教育部籌不出錢來購置中小學生使用的電腦,有辦法的縣市透過租賃方案,四年一期,沒錢的縣市只能租賃電腦主機及使用自由軟體,螢幕只能用八十八年內需專案留下來的堪用品,微軟視窗付費軟體連想都不必想。

如果電腦是一門學科,那電腦課程內容目標是要訓練學生成為程式設計高手?還是學會操作電腦軟體即可?還是為製作個人電子學習檔案?或是為了弭平城鄉的數位落差?更重要的是誰來上這些電腦課程呢?學校資訊組長、資訊教師甚至在包班制度及配課因素下被迫上電腦課的一般導師,他們真的有能力上所有相關的資訊課程內容嗎?

資訊融入教學不是只有老師拚命製作一堆電子教學素材而已,只要資訊教師拋棄教軟體操作步驟的框架,試想著如何與其他學科老師進行協同教學,並幫忙學生蒐集製作學習素材資料,讓電腦成為學生自學的工具之一,否則電腦課只是一門增加學生學習負擔又很無趣而已。

【2006/03/03 聯合報】